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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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大学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一贯重视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高丽大学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根据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令的规定及获得本人同意后,进行个人信息的搜集、保存和处理工作。
《公共机关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管理做了明确的规定。为公正执行公务和保护国民权益,高丽大学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将合理合法的管理依法收集、保存和处理的个人信息。

此外根据相关法规,高丽大学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为尊重用户权益,提供个人信息阅览申请权及更正申请权。 并根据刑事审判法规定,可对侵害用户权利的行为进行刑事诉讼。
高丽大学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由保护网站用户个人信息的《主页个人信息保护》与《计算机处理个人信息保护》组成。
Ⅰ.高丽大学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主页的个人信息保护
该规定的目的在于制定高丽大学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韩国语教育课程的有关事宜。
1. 自动收集、储存的个人信息
高丽大学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网站将自动收集和储存访问者的如下信息。
(1) 用户的网络地址、浏览器类型及OS
(2) 网站内浏览的页面地址
(3) 访问日期
为向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上述自动收集、储存的信息将用于完善网站环境而进行的数据统计、加强用户与网站的沟通,有效应对信息侵害等方面。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给有关机构。
2. 通过电子邮件和web格式收集信息
用户可以通过邮件、电话或者上网发帖等电子方式发表意见。在选择上述方式时,要留意以下事项。
(1) 他人可以检索或浏览您在网站上发表的内容。
(2) 根据有关法规,您发表的内容可与他人共享,也可作为相关法规实施及政策开发的资料。
(3) 上述信息不仅可与其他机关共享,必要时也可以提供给该机关。
3. 网站采取的保护措施
为保护网站安全,不断提供服务,高丽大学不仅加强了对网络流量的监控,为监测非法篡改信息的行为,启动运作了多个安全系统。
4. 链接网站ㆍ网页
点击高丽大学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网站内的友情链接或旗帜广告时,这些第三方网站的信息保护政策不包括在本声明之内,这些网站将适用其网站的个人信息安全方针。
5. 在利用网站的同时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
高丽大学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网站禁止获得电子邮件等可识别的个人信息。并根据《公共机关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严惩用不正当的手段浏览或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的行为。
6. 关于个人信息政策及侵害案例的咨询
在利用高丽大学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网站时,如对个人信息政策及侵害案例(如,泄漏个人信息,侵犯信息主体权益)等有疑问,可利用下面的电子邮件或电话进行咨询。
- E-Mail address : korean@korea.ac.kr
- 电话 : 02-3290-2971~2, FAX : 02-921-0534
Ⅱ. 利用计算机处理的个人信息保护
1. 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存储

- 高丽大学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只在获得本人的同意或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令的规定下,收集和
- 高丽大学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根据法律法规收集并存储的“个人信息目录”如下。
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文件目录
业务范围 个人信息文件名 持有目的 持有依据
教务及学籍管理 教务及学籍管理 在校/休学/开除学籍的管理 公共机关个人信息保护法
毕业生管理 毕业生管理 毕业生学籍管理 公共机关个人信息保护法
学生管理 学生管理 每学期学生选课管理 高丽大学校规实施细则
成绩管理 成绩管理 每学期各科成绩管理 高丽大学校规实施细则
教学评估管理 授课问卷结果管理 授课问卷结果管理 教学评估实施指南
奖学金管理 奖学金支付管理文件 管理奖学金支付事宜等 公共机关个人信息保护法
教师管理 教师管理文件 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教师管理 公共机关个人信息保护法
按相关法律法规,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将合法处理本中心的个人信息,确保其权益不受侵害。
2. 关于限制个人信息的使用及提供
高丽大学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获得的个人信息与普通行政信息不同,是需要严格限制使用与提供的信息。《公共机关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第十条(限制使用和提供)规定如下:
- 除合法由保管机关利用或提供给第三方外,不得以其他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
但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保存以外的目的使用个人信息或提供给其他机关。(有侵害信息主体或第三方权益的情况除外)
- 获得信息主体的同意或提供给信息主体的情况;
- 为执行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有关业务,有充分理由利用该年度个人信息的情况;
- 为执行条约或国际协定,须向外国政府或国际机构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况;
- 以学术研究、数据统计为目的,将个人信息以模糊识别形式提供给其他单位的情况;
- 信息主体或其法定代理人身处无法表态或因地址不详等原因未能获得信息主体的同意,而此时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明显有利于信息主体的情况;
- 急需用于犯罪调查、提出公诉及维持现状的情况;
- 法院判决需要个人信息的情况;
- 其他由总统指定的特别的事由
根据上述法律及其他个别法规,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有义务向有关机关提供下列个人信息:
信息接收单位 提供依据 个人信息文件名 信息的主要项目 提供周期
出入境管理所 《公共机关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关于限制信息的使用与提供) 外国留学生信息 单位、学习期间、留学签证类型等 每学期
○ 针对个人信息的使用与提供,高丽大学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防止信息的不当使用。
○ 高丽大学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在委托处理个人信息及向第三方提供信息时,信息管理负责人不仅要认真履信息安全性等义务(第十条第三款),而且还要索求相关文件。根据该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还将包括下列内容的‘安全性措施’以文件形式加以保存。
- 所提供个人信息的文件名
- 信息接收单位名称
- 利用目的
- 提供个人信息的法律依据
- 所提供的信息项目
- 信息提供周期
- 提供形式
- 指定的利用时间
- 对使用目的加以限制或要求采取的必要措施
- 此外,为确保安全性所必要的其他项目
3. 个人信息文件的阅览及更正请求
B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或其他法规),高丽大学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允许当事人申请阅览或更正本人的个人信息。但根据《公共机关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但以下情况除外:
A. 下列业务将极大的妨碍相关业务的进程
- 课税、征税或者退税项目
- 根据教育法实施的各学校成绩考评或者选拔学生的业务
- 学历/技能及录用考试,资格检验, 赔偿金与补贴金的评定或决策的业务
- 根据其他法规进行的审计及调查等业务
- 土地及住宅等关于防止房地产投机的业务
- 根据证券交易法,防止不公正交易的业务

B. 有危机个人生命、身体或侵害个人财产和其他利益的情况
※ 阅览请求:根据《公共机关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二条
※ 阅览限制:根据《公共机关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
※ 更正请求: 根据《公共机关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四条
- [请求范围 ] 删除与事实不符的信息和没有实质内容的特定项目
※ 申诉请求: 根据《公共机关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五条
※ 个人信息文件阅览地点及更正请求地点
  个人信息文件阅览地点及更正请求地点由各负责机关(部门)指定。(参考:7.个人信息文件负责部门及联络处)
4. 个人信息文件的废弃
如因已实现保存个人信息文件的目的等,无需保存当年的个人信息文件时,即可废弃相关文件。但是根据其他法规需要保存的情况除外。
5. 个人信息的委托管理
高丽大学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将其管理的个人信息委托给其他公共机关或其他专业机关进行处理时,必须要求从业者或从事过该工作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个人信息,或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以不正当的目的擅自处理信息或提供给他人。下面是委托机关定期检查和实施的必须遵守的具体使用限制和程序。
① 禁止二次委托及确保安全性的事宜。
② 有关个人信息文件的复印事宜。
③ 个人信息管理情况的检验及部门员工培训的事宜。
④ 委托机关违规被索赔等相关事宜。
6. 对侵权行为的救助方法
因公共机关领导下达的处分而无意中权益受到侵害的对象,可根据行政审判法规定,针对《公共机关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二条(信息阅览)第一款及第十四条第一款(信息更正)申请行政审判。(本法第十五条)。

※ 有关行政审判的详细内容请参考下面的网站。
→国民权益委员会 (http://www.acrc.go.kr) → 行政审判咨询行政审判委员会电话号码(请参考法制处网站)
首尔市行政审判委员会 02-731-6157, 6557 江原道行政审判委员会 033-249-2132, 2478
釜山市行政审判委员会 051-888-2212 忠清北道行政审判委员会 043-220-2321~4
大邱市行政审判委员会 053-429-2137 忠清南道行政审判委员会 042-251-2133
仁川市行政审判委员会 032-440-2292 全罗南道行政审判委员会 062-607-2131
光州市行政审判委员会 062-606-2132 庆尚北道行政审判委员会 053-429-2137
大田市行政审判委员会 042-600-2152 庆尚南道行政审判委员会 055-279-2133
慰山市行政审判委员会 (053) 229-2132 济州岛行政审判委员会 064-710-2272
京畿道行政审判委员会 031-249-2132, 2881  
▷对个人信息侵害行为的举报
- 高丽大学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电算处电算运营部
- 电子邮件 : korean@korea.ac.kr, abuse@korea.ac.kr
- 电话 : 02-3290-2971~2
- 地址: 邮编)136-701, 首尔市城北区安岩洞高丽大学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
依法搜集的个人信息,将在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下用于收集和处理之目的。
▷投诉并处理个人信息侵害行为的流程
그래프
7. 各信息文件的负责部门及联络处
高丽大学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通过确保个人信息的合法性和适当的程序,为保护国民权益, 执行公务,指定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官。有关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保存的个人信息文件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针等问题的咨询请拨打下面的电话。
阅览地点(部门) 个人信息文件名 联系方式
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 教务及学籍管理文件 02-3290-1143
毕业生管理
学生管理
成绩管理
授课问卷结果管理
奖学金支付管理文件
教师管理文件
在认真指导、严格监督下,高丽大学韩国语文化教育中心将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信息主体的同意,在规定的使用目的范围内 合理的使用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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